2月28日,在長江干流句容段水域,江面上大大小小的船只來往不斷,“黃金水道”迸發著勃勃生機,在這一片繁忙的景象中,一場特殊的檢察聽證正在長江碼頭上舉行。
這場聽證會,源自于江蘇省句容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案件當事人許某某是一艘貨運船船長,2022年5月至7月期間,他在駕駛船只??吭陂L江鎮江段水域多個碼頭期間,為了給自己和船員“加菜”,多次利用自制漁具在長江水域內非法捕撈,在句容某碼頭非法捕魚時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
經審查,許某某的自制漁具屬于2021年《農業農村部關于發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的通告》中的禁用漁具,承辦檢察官認為許某某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鑒于許某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無前科劣跡,并積極繳納了生態修復金,且查實的漁獲數量較少,非珍貴、瀕危野生物種,對長江生物資源危害較輕,認定許某某犯罪情節輕微,經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一致建議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加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保護意義重大?!叭绾芜_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帶著思考,該院走訪相關職能部門后,決定在案發地碼頭舉行檢察公開聽證,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偵查機關等參與公開聽證,聯合市司法局邀請當地“法律明白人”、沿線碼頭管理經營者等30余人到場旁聽,通過“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以期“以點帶面”提高群眾保護長江法治意識。
在該院檢察長主持的公開聽證會上,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許某某作出的擬不起訴決定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作終結案件的決定。
“我一定吸取教訓,再也不會干違法的事了?!痹S某某再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