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檢察院向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送達了《督促監護令》并當場宣告,同時向其深入講解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內容,指出監護人在監管過程中存在問題,為監護人補上了一堂缺失的“家庭教育課”。
家庭是青少年成長的第一個課堂,也是預防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第一道防線。金壇區檢察院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在違法犯罪之前已經存在吸煙、飲酒、文身、結交不良社會人員等不良行為,其跟隨母親在重組家庭中成長,一度產生嚴重的叛逆、厭學情緒,而家長監護不力、家庭教育缺位,缺乏對孩子的關心和教導,未能對孩子的不良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在社會閑散人員的影響下,這名少年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為挽回缺席的愛,檢察官從主動樹立家庭教育主體意識、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幫教監督三方面制作《督促監護令》,有針對性地明確了家長的監護職責內容,督促家長學習掌握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幫助未成年人早日回歸校園。
接下來,檢察官將持續跟進幫教工作,有針對性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指導監護人積極履職,共同幫助涉罪未成年人回歸校園、融入社會。